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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绿羽环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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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工厂: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村委会一队江烘三街5号一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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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
2.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
二、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:
1.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。
2.危险废物转移报批一年一次。
三、申报所需的材料:
1.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
2.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或协议(原件);
3.接受单位的《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(复印件);
4.首次申请的单位还需附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、验收相关资料(复印件)。
四、办理的程序:
1.危险废物转移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表格并提交有关资料,报市环保局审批;
2.经办人员审查有关资料,提出初审意见,经负责人审核后,签署审批意见。须经接受地、途径地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同意后,再审批。同意转移的,发给已编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; 3.转移危险废物时,废物移出、运输、接受单位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,并于5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市环保局。
发布时间:2012-8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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